渺小。

Altia
May 30, 2021

我最近把以前遺棄很久的 Tumblr 拿出來用了。我也將某個很久沒用過的寫作網站拿出來用。我將以往在那邊的賬號刪掉,然後用新的筆名開始寫一個全新的系列。

然後我拼命更新。幾乎就是,每夜打完遊戲,人快要昏睡之際,我打開文檔開始寫作。寫著寫著,一兩個禮拜,累積了兩萬多字。

我是故意不把東西貼到多人閱讀的地方。我知道只要貼到 Facebook,就總會有人能夠找上門,總會有人閱讀。我知道只要貼到艾比索,或者 Medium,那總會有人讀到。我談不上是什麼有名的作者,但我應該有一些讀者 — — 不管是我想讀到的,還是不想要讀到的。

我不需要。我需要渺小。只是那一瞬間就夠了。

當我需要沉澱,需要冷靜,需要一個人思考的時候,我會放幾張專輯。在我大學時期,我喜歡聽暴烈的白噪音,與及那相對而言近乎寂靜,恍如爆炸前那一瞬間的寂靜。那時候我喜歡聽的專輯是 Tim Hecker 的《Harmony In Ultraviolet》。和他後期的專輯(如《Virgins》)一樣,那是一連串毫無止境的爆炸—— 直至專輯後半組曲的《Harmony In Blue III》忽然停下。

那是我在大一時候喜歡的專輯。大學以後,我雖然依然暴烈,情緒近乎難以平息,但逐漸知道需要音樂喘息。我開始喜歡聽某些氛圍音樂。當然,我仍然喜歡那些音色暴烈,但在無序中忽然出現節拍的專輯,例如 Fuck Buttons。但相比起 Tim Hecker 那堆以暴烈的白噪音或持續音(Drone)為主的專輯,或當時迷戀在拍子、合成器上與及歌詞都無比地「黑暗」的 The Knife,我開始聽那些能讓我抽離現實的氛圍音樂與及浩室音樂。於是我開始聽 Global Communication 的《76:14》,皆因專輯總讓我以為自己在宇宙漂浮,近乎點題之作的〈14:31〉沉穩得近乎讀秒,滴答滴答的以時鐘指針晃動的聲音、泛著迴音,用了大量 Reverb 的合成器,每每聽起來都叫人置身太空。

父親死去的那一年,我最常聽兩張專輯:一張是 Sufjan Stevens 的 《Carrie & Lowell》,一張以民謠與詩句討論神、討論父母情誼及追悼的專輯;另一張則是 Francis Harris 的《Minutes Of Sleep》。那是張我心目中始終覺得很有格調地混雜了爵士樂與浩室音樂的專輯 — — 而有趣的是,Francis Harris 的兩張專輯皆為悼亡。一張悼念母親,另一張悼念父親。

氛圍音樂,或者說,抽象的電子音樂,總有抽離開聽眾的功效。如 Brian Eno 四張機場系列就指明是為機場而作的氛圍音樂。或 Boards Of Canada《Music Has The Right to Children》最常有的評價,不外乎是「讓人聯想起童年」,我總是喜歡聽這些能讓我抽離開現實的音樂。

然而,越是進入音樂,我總是越會走回現實。迂迴地。

除了《76:14》,至今我已經很少返聽以上的這些專輯。我開始意識到無論我逃到多遠,我最終都總會回去。但我總可以嘗試逃離,一如許多人從音樂中找到逃離現實的出口。

在歷年來聽過,而我又喜歡拿出來討論,也同樣沉穩的專輯,大概要數 DJ Sprinkles 的《Midtown 120 Blues》。然而,比起介紹專輯本身的音樂,也許更為有趣的是,介紹這張專輯的歷史。

討論《Midtown 120 Blues》的評論者,一般會指出 DJ Sprinkles 在這張專輯的序曲〈Midtown 120 (Intro)〉提出的講法。在 70 年代,當酷兒和同性戀尚未被承認,仍遭到社會歧視,同性戀酒吧、夜場成為了這些少數者得以表露自己性向和身份的空間。基於這種傳統價值,在現代的電子音樂場域裡,我們總喜歡將「電子音樂」標籤為一種建基於平權與博愛的音樂種類,繼而將電子音樂說成是「大愛」、「自由」、「和平」等等象徵。

DJ Sprinkles 提出的反駁是:要討論這些音樂,我們就不能跳脫這些音樂產生的脈絡。「浩室音樂並非同質性的;浩室是極具指向性的:東新澤西、下東城、西村、布萊克林 — — 是這些地方形成了特定的拍子與特定的音色」,因此他指出,「浩室與其說是音色,還不如說是情況。」,而人們總會忘記那些讓紐約浩室音樂登場出現的音色:「性/性別疑難、跨性人性工作者、黑市荷爾蒙、毒癮酒癮、孤獨、種族歧視、愛滋病、愛滋病解放力量聯盟、湯普金斯廣場公園、警察暴力、欺凌酷兒、擠壓工資、失業、審查 — — 這一切都擠進這每分鐘一百二十拍裡。」

「浩室」一詞,一語相關:House,既是音樂,也是房間,恰巧呼應著這段聲明。

許多年以後,我嘗試向喜歡古典音樂的朋友,推薦這張音色相當平靜的專輯。我始終鍾愛這張專輯的〈Midtown 120 (Blues Mix)〉,剛好帶點迴音的鋼琴、後半出現的古典和人聲的取樣談不上煽情,聽起來倒是非常平靜舒服。

就在此時,我察覺到一個挺有趣的問題:這張專輯沒有在任何播放平台上登錄。你無法從 Spotify 找到這張專輯;Youtube 上任何《Midtown 120 Blues》的音樂,都被 DJ Sprinkles 本人取下。

而倘若你打開 DJ Sprinkles,或者說,Terre Thaemlitz 的官方網站,你會讀到一個相當顯眼的 Pop-Up 視窗,與及緊隨其後的一篇文章,解釋他為何選擇不在社交網站上上載任何音樂。在一份長達十多頁的聲明裡,他就這樣引用了自己就某篇評論所作的回應,也解釋了自己的想法:

「我的確對檔案分享存有疑慮,但這和著作權人格與及錢無關。真正有問題的,是當檔案以一種大眾共享式的模式,讓所有人得到所有資訊的情況下分享,任何特定的脈絡或觀眾都會由此抹去。對於一些從非主流的角度出發,為了某些被剝奪權利的聽眾而生,而有關於小眾議題的小型作品,這番話就特別重要。一如我在《Soulnessless》的「須知.pdf」裡提及到的是:「很不幸的是,一個找到上載的檔案的生命週期與輸送管道,很快就會因為各種各樣的「爬蟲」與及「機械人」、與及特定用戶無差別地複製和歸檔化所有網路資訊,完全漠視一切脈絡,繼而失控。」一旦某些資訊落入錯誤的手上,很容易就會造成不欲帶來的詮釋。這些詮釋很有可能會傷害那些作品本來想要協助的團體和人們。(舉個很極端的例子,你可以看看薩爾曼·魯西迪曾經因為基進主義者對《撒旦詩篇》的詮釋,而被逼逃難)

在這線上的時代裡,我總覺得線下交換資訊非常有價值。比如說,從社會上來講吧,將一張實體 CD 的複製品在現實裡交給一個朋友,以交換一些重要的資訊,與及將 CD 上載到一個檔案分享網站,給政見未明的陌生人,其實有著很大的分別。這種資訊分享當中存在的個人責任,正正是那些什麼都上載上網給任何人的人們所缺乏的。他們之所以分享資訊,很可能只是出於良善的動機;很可惜的是,當中衍生出的無責任感,卻會背叛了他們。作為觀眾,我們會否盡責,去小心照顧「地下」資訊的分享與及文化運動?」

與及他在文末所寫的,

「……在我持續地抵抗這種講求增值的經濟裡,我覺得自己的曲子過於備受矚目,太容易被找到,太顯然易見,也招來過多不必要的眼光。很明顯地,這些曲子招來了太多我不慾招來的眼光,尤其是那些在網路流行之前製作的曲子。雖然我不想在這裡官方地指明該怎麼使用我的創作物,我希望讓事情變得較為低調,鼓勵聽眾互相實驗,嘗試各種更為個人的、更為受控的、更為貼近脈絡和有意義的分享與支援形式。換句話講,我希望能靜靜地讓我的音樂酷兒地過下去。可惜的是,我這些或者可以看成是卑微和微小的行動,結果被轉化成自大地在 Youtube 的版權申訴……」

我一直都懷疑 Terre Thaemlitz 這番話。在互聯網的時代裡,要刻意壓抑物品的散佈,談何容易?就算只是線下流通的唱片和文章,也可以在隔日被全文上載到網路。更何況,在一個如此講究「流量」,講究「變大」,講究一種近乎無定向地表達出情緒的時代(迷因這種能無定向地指向任何事物的作品,即這方面的展現),能說出希望自己卑微,微小,抵抗「增值」,非常困難。

但這番話一直陪伴著我,為我投下一石。我當然不可能如此極端地渴望,自己的文章能只傳達給我希望到達的那些讀者的手上。我無法左右一份遭到投遞的信件,最終會抵達誰的手上。這種無定向的投遞,最終意味著洋溢著隨機性的,如觀光客一樣漠視脈絡,無差別的消費。我無法如東浩紀一樣樂觀地看成是開支散葉,而只能保留某個他曾經挪用的形容:那是恐怖分子。

在某些對外的寫作,也許我無法保持渺小。我必須透過流量,必須透過名氣賺錢,獲得更多約稿的機會。我無法維持著所謂「小眾」的寫作方法,也是為了對約稿的編輯及公司,有個交代。對此,我無法做到渺小。我只能盡可能地確保這些無定向的投遞,最終必然附帶著充沛的脈絡。

但是,在生活以外的瞬間,也許我的確可以。所以我需要沉寂,我需要一個新的筆名。所以我開了一個新的筆名,寫一些無關的話題。我去聽我熱愛的小眾音樂,打與我當下無關的遊戲。

我需要逃離,只有一瞬間就夠了。畢竟這樣才能成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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