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店」

Altia
4 min readMar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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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幫襯過一兩次某家賣越南法包(Banh Mi)的店鋪,變成黃店了。

我在這邊買過兩次法包。最近再去買法包(和沙律)的時候,我留意到店內餐牌不同了,還多了藏頭光復香港的揮春。外面的招聘告示有一行寫,「不需要識得火魔法」。這些都是很黃店的舉動。

當然法包係幾好吃嘅。沙律有少少貴不過雞扒都幾好吃,整體而言是非常健康的選擇。但我在這裡提及這個案例,與食評無關,而是想討論一個很現實的議題:「黃店」其實是什麼?

或者這個答案會激怒很多人,但我的理解是,「黃店」的本質與上述的政見無關,而在於「揭露」。黃店其實是一種刻意為之的商業策略。

Photo by Tina Hartung on Unsplash

先於政見、良知或者道德等等問題,又或者「黃藍」這標籤太簡單的二元對立,「黃店」其實即是用來吸引廣泛的所謂「黃絲」的族群。揭露自己是黃絲,是一種刻意為之的商業策略。這是因為,一家店鋪的老闆懷有什麼個人政見,不一定會明確地反映在生意身上。

在頭兩次幫襯越南法包的時候,我是完全不知道越南法包是「黃店」——因為那些標籤並不存在。我也當然不會直接問店家政見。就算老闆在當時已經是「黃」的,也正因為老闆未有揭露自己的政見,當然不會被當成是「黃店」,篩選或鼓勵黃的顧客。

也因此,「黃店」的本質不在於黃藍等等政見。政見誰人都有,關鍵是,要否「揭露政見」。要否揭露的選擇,既是基於道德(i.e. 我想要支援手足、讓香港人支持同路人)、安全考慮(i.e. 我揭露自己是黃店,會唔會被人搞?)。但我覺得最少人提及到的是,「黃店」就是用來賺錢的一種營銷策略。如果「黃絲」的市場與店鋪之間的交雜本身就不夠大,無法吸引店鋪揭露自己是「黃店」,財政上,店鋪根本沒有動機去揭露自己。

某些人或者會批評「黃店」是「吃人血饅頭」,指斥你消費無辜的抗爭者,用抗爭者得益。問題是,任何談論抗爭者、以這場抗爭作為題材的宣傳、討論,其實早就已經在「消費」抗爭者。倒不如說,抗爭者本來就是要被人拿來消費的——大家還記得在六月二十九號跳樓的女學生寫了什麼嗎?「……本人願可以小命成功換取二百萬人的心願,請你們堅持下去」。

問題並不是「消費抗爭者」,而是消費的方式。死人尚且不會說話。還在生的手足被消費,「被」擺上台代表,明顯地對方也有盈利了,但手足卻分文不取。而且,部分消費方式更對死者和抗爭者不敬。好似只有一方面「利用」另一方面賺錢,不符合「黃店」理念上支撐同路人的大原則。

長遠的考慮是,用「黃店」「商業促銷」總有過期的一日。無論是最理想的光復香港,還是說共產黨全面進場壓制「黃店」,政見最終都總有過期,或顯得稀鬆平常的一日。光復香港以後,理論上通街都是黃了,那「黃色經濟圈」這種本質上是扶持社會弱勢的經濟圈,去向又究竟如何?

「黃店」這件事之所以會被人吹擂,甚至被人神化,正正是不少店鋪「轉黃」以後突然賺到錢。問題是,如果一家店鋪必須要依賴自己是「黃店」,才可以勉強打平或賺錢,一旦「黃藍」之爭過期了,這些店鋪的下落呢?

也就是現在的情況了。不管藍黃,肺炎襲來,大家統統攬炒。一個短期促銷計劃,始終無法徹底地救起一盤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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