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熟悉最近的網路生態,你應該會留意到有個網站叫做 illustBuy。這個網站目前最主要都是一些插圖創作,標明價錢,理念提及到「想為畫師們提供一個公平的地方,讓創作變得有經濟價值。」
而我覺得,整件事情其實相當弔詭。或者網站的理念是很美好的,但我卻不太肯定事情能如此運作。
最主要的問題是,我很難認為 IllustBuy 的系統是一種「購買」行為。我不認為 IllustBuy 的服務是在「買」一張圖。或者說,這種行動與傳統的「買一張圖」有很大落差。
一般來講,當我向某個畫師「買」了一張圖,我可以獲得這張圖的某些使用權。例如說,我可以在事前向畫家給出某些指示和方向。畫作完成以後,我可以設置成個人頭像、做成 Banner、個人印刷、做成 Meme、Icon 等等東西。出價開得高,也就可能會包括商業使用權,例如出版、印刷、發行、編輯等等權利。
但是,在IllustBuy 的系統底下,賣家的權利固然被保障到了——「買家不可以將畫作商業用途、在第三方平台刊登、改作、轉售作品或者將作品當成是自己的創作」,但買家的權利呢?更直白的講,假若限制那麼多,「買」了這一張畫以後,連印刷出來做掛畫貼在牆上,或者貼在 Facebook Page(一個第三方平台)做個人 Banner,也可能不行了,那我「買」來幹啥?
你可能會說,除了以上的功效之外,在付費網站買內容,一般不就是為了看付費內容的其餘部分嗎?例如說,當我們在 DMM 買一部 AV,在 Amazon/iBooks 買一本電子書,或者是買一部電子漫畫,我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讀完內容的全文。
但 IllustBuy 最難以理解的是,所有的圖片全部都完整展露出來,而我可以截圖、剪出、貼上,自製一張低像素的圖片。
換言之,我既沒有在這個「買賣」的過程裡獲得了什麼,或者閱讀了什麼新的內容,也沒有除了「支持畫家有價」的良善願望之外,去「買」一張畫作的動機。那,我「買」你的圖片,還真的可以算是「買」圖片嗎?還是說,這只是一種打賞制度——好似 Likecoin 或者是宜家無數網站(例如,知乎、簡書)會有的「打賞」/「讚賞」功能?
網站的理念欄裡提及到「畫師的實體漫畫能夠在同人祭上賣出」,將網站的定位寫成是「網路的同人祭典」。但是,在 IllustBuy 的網站上,「買」一種無形產品(Intangible Goods),和我在實體的同人市場裡握著一本同人誌的差別,還不僅僅是「網路」和「實體」的差異。
最明顯的差異是,「實體的同人誌」可以是一種投資工具。固然,100本同人誌裡大概會有95本會跌價,但「同人誌」、「同人專輯」也有其二手市場。稀有的同人誌可以炒賣到幾千甚至乎幾萬日圓一本;絕版的同人專輯被炒到幾萬,甚至乎十萬日圓,其實也曾發生過。
電子購買媒體固然方便,也是最簡單直接地支持畫師的途徑。但是,有些東西始終是電子媒體無法取代的。除了經濟層面的投資和保值,還有那一面面牆壁的實體掛畫、輕小說、同人誌、Figure 等等收藏品所帶來的安慰。這些收藏品除了可以當成是御宅族炫耀的社交資本,還可以說是為御宅族的生活帶來安心感的源頭吧:有那麼多個白髮蘿莉圍繞著我,我今晚也可以安然地睡覺了。(大概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