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是最殘酷的興趣

Altia
6 min readMay 5, 2018

有時候說起這件事,就連我也覺得神奇:每當喜歡寫作的人聊起寫作,他們彷彿信了某種邪教一樣,老是推對方入坑,「因為寫作很療愈啊」、「因為寫作能整理自己啊」、「因為人生來就是為了講故事啊」。你卻很少會聽到有人認為,釣魚很療愈、釣魚能整理自己、或者認定露營是人的本性,所以推薦釣魚。或者睡覺。或者露營。或者行山。或者任何你可以想到的興趣:煮飯、打麻將、看Youtube、睇AV(好吧,這項大概不算)

就除了寫作。那恍如是宗教:除了微量的心靈安慰,不知道會否存在又會否比返七十一要高的稿費,我們從寫作一無所得,卻不斷推坑別人寫作。我們更以一種彷彿返工一樣的紀律,規定自己一日、一個星期、一個月要寫幾多篇。

“Scattered sheets of white paper covering the entire frame” by Brandi Redd on Unsplash

我記得中學時剛開始寫小說與麻將部落格。那時候,我每次見到熟悉的朋友,就會不斷追問對方,「你為什麼不寫麻將部落格?」、「你為什麼不寫作?」,縱使我沒有任何一次提供過任何寫作的樂趣和好處。這種沒有理由的愛,大概就是信仰吧。

大概七八年過去了。我仍認為,寫作是我做過最殘酷,最讓人不快的一件事。

每當人們要推薦寫作,最最最常出現的賣點是,「人人可以寫,門檻超級低」。要寫出一篇還能見人,資料齊全,內容豐富,文筆流暢,內容幽默的文章,你不需要讀過孔孟或莎翁,也不需要懂什麼修辭手法。你只需要校稿,力求文章清晰易明。要寫出這類文章,其實也不需要任何才華。你只需要時間,需要基礎邏輯。

當然,文學、學術界別的寫作技巧和思考技巧,或者比較難掌握,但這些都並非不可能。

而我在網上、我閱讀,並不是追求這些東西。

“Multi-colored apartment building with white balconies and windows” by Philip de Leon on Unsplash

我認為,技法的差異是可以收窄。技法可以學習。知識可以閱讀增長,可以進步的。但技法之外的差異是殘酷而且絕對的。當中的差異在於「創造力」,或者說,能夠寫出全新的、擁有創見的內容——事後回想,這其實很類似華特·班雅明所講過的「靈光」,但我無意在這裡賣弄理論,只想講講自己的想法。

創造力的先決條件是,作者必須讀過大部分目前流通的文章,知道自己的領域裡有什麼曾經被寫過的、提及過的、用過的內容、橋段、論據、論點。繼而,這個作者迴避了這一切被寫過的東西,或者是從這些被寫過的題材之上,開出一些全新的、擁有創見的和新鮮的內容。

要擁有這種原創性,閱讀和知識只是大前提。人必須擁有批判的能力。所謂批判,不僅僅是指推倒了什麼,還包括從這推倒的廢墟之上,構建或者修正出一種全新的寫法、內容、理論或邏輯,而這種邏輯又或多或少有一定的理據:讀者未必全盤同意,但這種想法卻很有挑戰性。

“An impressive low-angle shot of two modern glass facades reflecting orange light” by Alex wong on Unsplash

這種事情聽起來或者很容易,但當你擁有到足夠遼闊的視野,以致到你可以意識到在其他語言、其他國家、你的創作界別,可能已經有無數篇 Google 刊登過的文章、出版過的書、先賢者,寫了你寫過的內容,這種原創的能力非常困難。

而且,大部分人閱讀文章並非尋找原創性。大部分網路文章只不過是 Google 複製品。這導致了網上有大量專家,也導致了沒有人是專家,只有 Google 這唯一神稱得上是專家。這批人既缺乏辨認「原創性」的能力,也可能習慣了這類論點循環的作文。

另一個理由源於讀者在乎共鳴。我們總是會在文章裡尋找自己認同的事物,而甚少樂意挑戰自己,遑論正面地評價自己不認同的事物。說到底,大部分人根本沒有理由這樣做。他們可能只想尋找一些答案,而並非想讀到問題、質疑、看似無用的資訊,動搖問題和前設。這種動搖前設和問題的能力,正正是好的文章所需要做的。這些文章挑戰讀者,質疑讀者的立場,讓讀者有機會檢討自己的立場,繼而令讀者的思想、對事物的認識、一貫的想法,有更新和改變的機會。換個講法,這就是知識。

Photo by Caleb Steele on Unsplash

在這種充滿著各種迴音設備,且,大部分讀者都在期待迴音,甚至乎只是將互聯網看成是一種無意識的集體,我已經不止一次講過,互聯網就是一個龐大的迴音設備。而對現代人而言,互聯網就只是用來證明自己的想法的工具。而迴音設備最可怕的是,因為音樂是具有穿透力的、無限制的,陷在當中的人除非能積極地迴避這種迴音,或者不帶有偏見的改聽別的音樂,否則他甚至不會意識到自己困在其中。

有時候我會覺得寫作殘酷,因為意識到原創性重要的作者甚少,會追求的這種原創性的,更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而會意識到這種原創性的價值,不僅僅是拘泥於爆炸性的解答、人生的意義、共鳴、愛慕、情感的讀者就更加少。而很可能的是,在這堆人打算追求原創之前,他們就先得顧慮SNS 時代急速的生態。從這點看起來,寫作之所以殘酷,既是源於寫作本身,亦是源於這時代實在不利好那些願意花時間寫作和思考的作者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