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搞清楚嘅係,與其講話「裝修」同經濟圈呢件事有關,還不如說是勇武嘅一部分。它納入同一套綱領裡面,唔等於真係會有和理非去裝修黑店,亦唔係宜家最流通嘅講法(最起碼宜家大部分清單都唔會刻意鼓勵人去裝修黑店——要的話,都是在暗中做)。
當然,你可以話,製造黑店額外損失,亦是一種「經濟手段」。但咁講的話其實仲可以有好多其他手法去製造黑店損失,例如越來越多人發起要去用各種衛生和環境條例「監察黑店」,令黑店「依法辦事」。呢種亦係一種經濟損失嘅途徑,只不過手法一定唔及裝修咁直接。
> 至少我跟人討論時,是說我不贊成,但既然他們被人打或斬時無法得到公正處理(整個制度明顯地偏頗令人信任全失),我又無法幫他們討公道,也就不能單方面阻止他們「用自己的方法」討公道了。
梁文道篇文嘅問題是,他連「同情地理解」呢點都做唔到就直接先祭出大道理。咁嘅寫法不僅顯得很高高在上,顯得傲慢,亦顯然地同社會實況脫節。
你嘅一套我完全同意,倒不如話我之所以同情,正因為是呢種大家有目共睹嘅「逼上梁山」感。我唔可能割,因為無可以咁殘忍。唔代表我會做,不過見到有被裝修,我會覺得,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